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我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新昌县政务服务办特向全县人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建议广大企业和群众,在I级应急响应期间,倡导选择 “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尽量减少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线下办事大厅现场办理。
1. 网上办:
①办理企业开办、投资建设项目和社会涉民事务等各类审批和查询业务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新昌站”
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ront/index/page.do?webId=60
“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
http://gswsdj.zjzwfw.gov.cn/entrance.html
②办理税务类事项
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
个人所得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chinatax.gov.cn/
2. 掌上办: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登陆浙里办APP,或通过支付宝扫一扫登陆,选择绍兴市新昌县站点,搜索相关事项进行办理。
3. 邮寄办:
对于无法网上、掌上办理的事项,请您咨询各业务单位后首先选择快递送达方式提交申请,并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办事结果将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邮寄单位:新昌县政务服务办公室**部门窗口,地址:新昌县江滨西路600号,邮编:3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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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议广大市民朋友不急事项延后办,紧急事项预约办。如您确需来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事,请自觉配合做好现场和个人防疫工作。
1.进入大厅前,请自觉配合做好“测温、亮码(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做好包括申报材料在内的消毒工作,主动告知近期行程,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要求,按规定做好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2.进入大厅后,请您直接前往对应窗口完成事项办理,尽量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保持一米间距,全程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业务办理完毕,尽快离开大厅。
3.如果在大厅发现疫情等特殊情况,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场,请您理解配合。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本着为自己负责、为家人负责、为社会负责的原则,积极配合各项防控政策,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堡垒。县政务服务办将结合疫情进展情况,视情采取更进一步防控举措。
县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6789789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86229191
新昌县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
来源:新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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