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市域营商环境、服务非公企业发展,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检察院围绕打造“非公企业门口的检察院”,依托派驻市工商联检察联络室,不断探索服务保障方面的新举措,积极构建新型“亲”“清”检企关系。
该院在工作过程中积极主动适应非公企业在经营管理中不断增长的司法服务需求,更好的为非公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在服务中强化人民检察院的监督管理和服务的职能。
对此,讷河市北风粮食工贸物流有限公司财务部监李春兰深有体会。
据李春兰讲,“以前因为不懂法律,在签订合同中出现很多问题给企业造成了不少的损失。现在检察院上门为我们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预防了风险,每次要签合同之前我都会先咨询检察院的同志,问清这样的合同对于企业有没有不妥之处,存在隐患的地方,每次检察院的同志都会帮助我严格审查,让我们心中有底气,真正做到了为企业保驾护航,我很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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