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江苏省淮安市洪泽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素军向洪泽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述职报告,并现场接受满意度测评,获高票通过。
会上,何素军分别从分管工作的履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和接受监督情况等方面作了汇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认为,何素军同志态度端正、配合到位,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述职工作,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其分管工作可以用“四有”来形容,暨执行工作有成效,综合服务工作有保障,调研宣传工作有影响,司法安全工作有作为。(作者:刘静、华威)
Copyright 2015-2019. 中国文化报道网 www.cgia.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cgia.cn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