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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诽谤公司被解雇,员工索赔9万元
2021-06-22 17:07:20  来源:中国文化报道网  作者:  分享: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窦淳冉记者柴军虎)员工向应急管理部门举报公司存在安全隐患,没等相关部门调查,员工又在论坛上发布了相关帖子。后来公司以造谣生事和散播谣言开除了员工,员工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于是将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9万余元。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江苏昆山法院审理了此案。

  2012年3月,小赵进入某建筑公司工作,负责驾驶仓库叉车。2020年9月,小赵向应急管理部门举报公司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后来又在论坛上发帖,内容分别为:“昆山某建筑公司的关系确实很硬,投诉一般不会有人过来解决问题的,领导都能搞定”“这是刚发生在昆山某建筑公司的,员工在厕所接个电话,都要付款150元,这样的公司,这样的领导在昆山能有几家,员工上班就跟坐牢一样”,帖子内同时附有公司部照片及视频,两个帖子的阅读量均达4000次以上。

  2020年10月,公司依据内部《就业规则》关于处以违纪解除合同处分的规定:“造谣生事或散播谣言情节重大者”和“张贴、散布煽动性文字图片者”,对小赵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后来,小赵向昆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9万余元,该委员会裁决驳回小赵的申请请求,于是小赵将公司诉至法院。

  在法庭上,小赵称他并没有散布谣言,也没有故意对公司造谣生事,他投诉的内容真实存在,公司以此为借口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进行赔偿。

  公司称,公司历来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规范生产经营,不存在违法或者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情况。小赵在论坛上特意用公司名称注册为自己的用户名,针对性、多角度、粗俗地发布了相关负面网帖,内容毫无事实依据,并附有上班时间拍摄的照片,有明显恶意,此行为是在抹黑丑化、无中生有,对公司已造成损害和恶劣影响,于是公司根据内部《就业规则》解除与小赵的劳动合同是合理合法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从小赵提交的举报信看,2020年9月就公司安全生产问题向应急管理部门举报,该部门经过调查了解相关情况,于一个月后作出回复,根据回复信内容可知,该部门于收到举报的两天后便指派专业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核查,并下令限期整改。

  但小赵在提交举报仅两天后便在网络上发布公司方“关系硬、投诉一般不会有人解决”的不实言论,后再次发帖称“员工上班和坐牢一样”。小赵在无证据证明其发布内容真实性的情况下,将自己的不满情绪发布在公共网络空间,有失妥当,且帖子阅读量较多,有网友盲目跟帖,已对公司的口碑、形象等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公司依据《就业规则》的规定,解除与小赵的劳动合同并无不当,小赵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于法无据,故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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