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项评价指标中55项满分!
这是近期中国政法大学对浙江省2015至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评估显示的数据。浙江一直重视法治。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将加强法治建设作为“八八战略”的重要内容,并提议省委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战略决策。自那时起,历届省委坚定不移地沿着法治浙江建设道路砥砺前行,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持续推进,特别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来,浙江围绕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目标,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法治建设总体满意度从2015年的75.34%提升至2020年的92.25%。
在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中,浙江取得优异成绩:宁波市、湖州市、桐庐县3个地区和金华市“无证明城市”改革、舟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个项目上榜。透过法治这扇窗,我们看见了一个更安全更公平更具活力的美好浙江。
制度引领,将一张蓝图贯彻到底
迈入“十四五”新征程,法治浙江建设迎来新的阶段性任务:在法治政府建设上率先突破!
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决策部署,要求以“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理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加快法治建设从“事”到“制”“治”“智”的转变。
省委、省政府率先垂范、靠前谋划,是浙江的惯例。此前《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出台同一年,省政府配套下发《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108项重点任务;又在2018年,下发《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44项重点任务,要求到2020年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一张蓝图绘到底。省委将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二次、六次全会均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每年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工程,重要事项提请省委研究审议,及时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我省着眼顶层设计,不断健全法制体系,构建起法治政府建设的“四梁八柱”。
制订地方立法条例、地方性法规案和规章制定办法,健全立法评估、法规立项、开门立法、专家论证等机制,形成较完备的地方政府规章体系;全面推行重大民生决策民意调查机制、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必经合法性审核,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一组数字彰显成效:我省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168件,外聘政府法律顾问7000多人、公职律师5000多人,清理不当或失效“红头文件”1万余件,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改革撬动,争创最优质营商环境
试点、全覆盖、迭代升级,2019到2020年,我省“证照分离”改革实现三级跳,成为全国首个告知承诺事项破百项省份。
从6个工作日缩短到即办,浙江近30万家企业已享受到改革红利。此前,杭州一医药零售公司要开设新门店,需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因药品经营许可事项被列入“证照分离”改革告知承诺事项之一,企业在线申报后,上传承诺书和自查表扫描件,次日就收到了证件。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我省以立法为先,通过为“最多跑一次”改革、数字经济、乡村振兴、综合行政执法等立法,努力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我省迭代制定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30条意见,在全国率先出台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暂行办法等,既为企业提供法治保障,又将行政执法对企业的影响尽力降到最低。
查少了漏掉风险隐患,查多了影响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这是过去行政执法的普遍难题。2020年6月以来,嘉兴打通32个行政执法相关部门数据,梳理出民生、安全、秩序、服务、公益、环境等六大类60个多跨协同场景,对应生成1156个检查事项,使行政执法和监管“综合查一次”。
从方便企业和群众的角度出发,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改革重点以行政执法改革为抓手,加强执法环节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在义乌,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 部门专业执法 联合执法”执法体系,用一支队伍管执法;在舟山,综合行政执法等12个领域轻微违法可“首错免罚”,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在衢州,试点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将行政执法职权依据等10个方面标准在全市推广。
让每项执法都有公平正义,各级行政机关将企业和群众满意作为改革的价值追求,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体现。
固本强基,规范提升地方治理水平
建设法治政府,最基础也最薄弱的是乡镇街道。加强地方示范创建补上了这块短板。
2020年7月,省政府正式公布了杭州市江干区司法局“律师调解攻坚社会治理难点”等40个在2015至2020年涌现出的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在基层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加快在各地实践中形成更多全省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法治政府建设的最终目的,就是从源头减少社会矛盾,规范提升基层治理水平。行政复议具有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
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设立行政复议局为抓手,推行一级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一个口子”对外,省市县三级均有行政复议局。先行先试的改革探索,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前群众“找不到”“找不准”复议机关的问题迎刃而解。作为全省首个全域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地区,台州各县(市、区)行政复议局统筹资源优势,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推进诉源治理作出了积极贡献。
从建设法治政府到建设法治社会,普法宣传是重要一环。近年来,浙江省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号召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新媒体普法平台等,将普法教育送进千家万户。此外,以考核督查问责为载体,我省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2020年全省共有7.2万名党政领导干部开展述责述法。
有良法才能谋善治。目前,浙江省有人民调解组织3万余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创成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10个……法治阳光照亮了政府履职的全过程,铺就浙江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鲜亮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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