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升学娃的家长们注意了!
今年中小学招生有变化!
1月17日14时,广东省教育厅在中小学招生入学新闻通气会上通报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同时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下面,
小斗帮你把重点划出来!
焦点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100%摇号
广东是民办教育大省,如何禁止“掐尖”争抢生源?《意见》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也就是说,从2020年起,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报名,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意见》提出,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或细则)由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工作要做到全程录像,并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地方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的入学办法,由属地教育部门具体制定。
焦点二: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
《意见》要求,所有公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小学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初中一般采取按地段对口入学、小学对口直升、或电脑派位摇号等方式入学,实行对口直升的,要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配对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学,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同时,要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采取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等方式,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
《意见》提醒,在对学校原招生范围进行较大调整时,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审慎论证,提前公告。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焦点三: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特长生招生是考生家长的关注焦点之一。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各地不得再核准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
《意见》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及省定班额标准等,科学核定各学校招生计划,于招生工作启动前1周向社会公布。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和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确保在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
焦点四:严禁“掐尖”争抢生源
不久前,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10所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进行全省通报批评,并取消学校2020年全省评先评优资格。
《意见》明确,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坚决整治公民办学校通过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其中,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面向学校所在县(市、区)域内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县(市、区)域招生,有寄宿条件且需跨县(市、区)域招生的,由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申请初核后,报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焦点五:义务教育严禁举办重点班
《意见》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国际班等名义举办的变相重点班。
义务教育学校在编班时,要严格按照省定标准班额要求,以及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原则和随机原则将男、女学生分配各班,均衡配置各班师资力量,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同时,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生选课情况,合理排课编班,科学制订选课走班指南和课程实施方案,确保课程之间、年级之间的均衡性和学科学习的连贯性。
焦点六:指标到校不设“限制性”分数线
《意见》明确,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创新潜质和学科特长的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特色类型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各市可给予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其中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
同时,落实指标到校政策,优质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主要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起,普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招生一律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
焦点七: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
去年,“人籍分离”“双重学籍”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意见》提出,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学校要严格落实学籍管理“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对于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予以建立学籍。
焦点八: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意见》提出,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其中,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两为主、两纳入”要求,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比例,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我省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平等享受当地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和基本教育公共服务。
加强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入学,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原则,制订帮教方案,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
“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以及扰乱中小学入学招生秩序的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令主管部门核减招生计划等处罚措施。”王创表示,对落实中央和国家重大政策不力的,将纳入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视情况分别给予核减分数或者降低评价等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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