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夜色还如许,古建魅力何须灯?
日前,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就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这是第一次专门就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工作联合出台的政策性文件。根据要求,文物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装灯具搞“亮化工程”,文博单位对社会开放期间,须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并强化夜间巡查。(见11月19日《北京青年报》)
作为人类文明的见证,文物建筑具有非凡的历史价值和深远意义。然而,在历史进程中,有的文物建筑被毁掉了,有的受伤了。其中不少损毁与人的活动有关,比如今年4月15日,位于法国首都的巴黎圣母院发生大火,建筑损毁严重。巴黎圣母院是法国和欧洲文化的象征,一时间,无数人陷入悲伤。还有,近年来,俄罗斯新圣女修道院、巴西国家博物馆、意大利皇家马厩与马术学院、日本首里城等文物建筑相继发生火灾事故,一大批文化遗产遭受到严重的损害。
在我国,文物火灾也时有发生。仅今年以来,四川云岩寺、贵州东山古建筑群、安徽黄田村古建筑群、青海隆务寺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就都发生过火灾。一次次的事故让人痛心,让人警醒。
事实上,不少文物建筑正处在火灾隐患的包围中。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消防基础薄弱、管理粗放、火灾防控能力不强等问题,在不少地方的文物建筑区存在,而电气故障、生活用火、燃香烧纸等隐患,更是较为普遍。围绕文物而展开的“亮化工程”,因用电、灯光发热等因素也在安全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灯下黑”。
《指导意见》提出不得直接安装灯具搞“亮化”,主要是为了文物安全而来,同时也带来了对文物审美功能的重新思考。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文物建筑的“亮化工程”成为了一种时髦,有的地方投入还很大。在有些人看来,灯光映照的文物,灯光辉煌,装扮了城市。
“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是一种美,而“人间夜色还如许”何尝不是一种美?文物的魅力,与有没有“亮化工程”并没有直接关联;而文物告别灯具,还会极大地提高安全系数。
每一个留下来的文物建筑,都凝聚着一段历史,都具有不可复制性,都是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源头。文物建筑的魅力何须灯具来陪衬?就让文物建筑在夜色中做个安静的好梦吧。
毛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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