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0日(周五)夜间,本市公安交警部门继续开展“砺剑行动”深化整治易致祸交通违法行为全市统一行动,设置190处整治点,对“客载货”、酒驾醉驾、危化品车辆闯禁、大型货车“右转未停”、货车载人、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以及电动自行车违法加装改装电池等易致祸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据统计,夜查整治期间,共查获各类易致祸交通违法行为2000余起。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应用各类科技系统,全面梳理排摸易致祸交通违法的高发区域、易发点位、多发时段以及涉及的重点车辆,有针对性开展精准部署。各交警支队加大对区域交通安全风险点位、区域研判分析,在主干道、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以及餐饮娱乐场所、各类市场集市、危化品车辆禁行道路、农村道路、“右转必停”示范路口等开展重点整治。同时,联合派出所,提升“见警率、管事率、规范率”,将警力向事故、违法高发和易发点位精准投放。
(23时28分,交警在闵行区江文路召楼路南约100米,对驾驶车牌号为川A8HV15小型轿车的驾驶人严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达10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随后移交杜行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23时20分许,交警在奉贤区林海公路近沈庄路南约384米处,查获驾驶牌号为贵C5019L小型轿车驾驶人田某某,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0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向其开具公安交通强制措施凭证,后带至支队进行处理。)
(交警在地铁轨交沿线站点开展“五类车”违法整治)
(20时55分,交警在闵行区江文路近召楼路路口,对当事人翟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30元罚款处罚。)
期间,公安交警部门依托交安委、危化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等平台,联手交通执法、应急、城管执法、绿化市容、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案情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实施多部门叠加处罚、顶格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同时,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虚戴头盔”的违法行为继续加大教育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