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福建省关于民间信仰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永泰县出台《关于加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工作的通知》(樟委办[2019]53号) (以下简称《通知》),将极大促进永泰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工作的开展。
民间信仰在永泰县历史悠久且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复杂性和地域性。全县共有民间信仰场所698处,散落分布在各个村庄,已基本满足各地群众的信仰需求。但近年来仍有一些社会人士热衷于募捐营建,违法占地、违章建设等乱象时有发生,给“两违”整治带来较大压力。一些场所管理混乱,被少数人操控且商业气息浓厚,矛盾纠纷频发,消防安全隐患多群众意见较大。民间信仰场所长期处于社会事务规范管理的薄弱方面。为了探索民间信仰事务长效管理机制,解决基层“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问题,由永泰宗教事务部门牵头,根据政策文件要求,深入农村调研,多方征询意见,制订出台了《通知》。《通知》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加强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乱滥建的治理;二是加强现有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确定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基本含义、提了出基本要求、明确了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对具体工作对象、工作方法、职责分工、责任追究以及保障制度等都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建立健全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制度体系,让基层干部在着手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有章可循,有一定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通知》充分考虑民间信仰类似于宗教信仰的政治敏感性和群众广泛性,准确把握有关政策法规,立足永泰县域实际,力求可操作、可施行。(李凤森报道 闽民宗厅三处,永泰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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