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一位79岁老人取完快递搬上楼途中猝死引发关注。死者家属称,快递重22斤,配送方式为送货上楼。据快递公司提供的通话录音,通话中未表明要将快递送上楼。快递公司回应称,快递员电话沟通时,客户明确表明主动下楼取货,快递员的操作符合公司流程。(据12月4日红星新闻)
老年人的生命本就格外脆弱,如果不经司法鉴定,很难判断老人的去世与搬运快递之间有直接关系。但是老年人搬重物有一定危险性,应该是人尽皆知的常识,快递企业声称快递员操作符合公司流程,不但听着就让人不舒服,细究起来,也存在法律争议。快递标明的方式,是送货上楼,而法律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也就是说,如果收件人的地址在楼上,那么快递员就应该按照约定,将货物送到老人手中并让其当面验收,这才是完整地履行了合同义务。
当然,现实中很多时候,收件人无法及时验收货物,也会要求更换收件方式。但既然是快递员先打电话沟通,并直接告诉老人自己在楼下,便没有明确的言语证据能证明,老人是主动要求下楼搬货,因为这就不符合人之常情——能送货上门,谁愿意跑下楼搬一趟。快递员是否向老人告知“本应送货上门”这一合法权益,是否尊重了一个高龄消费者的知情同意权,是否在话语中暗示了自己不送货上门的意愿,都是值得商榷的。
所以,当流程本来就不规范、不周到、不尽合法时,说快递员行为符合公司流程,以证明自己没错,没有什么说服力,显得很自大。
更让大家觉得气愤的是,79岁的老人,身体状况当然不能跟年轻小伙比,将22斤的大箱子一步步搬上6楼,会有多累多难,可想而知。即便是毫无关系的热心人看到,也会想要搭把手帮帮忙吧。但当事快递员完全不为所动,就任由老人这样辛苦吃力地重物往上搬,而那本应是他应尽的工作职责。如此缺乏扶助老人的意识,实在是太冷漠了。
网友如此关注这件事的根源,是快递业长久以来将“不送货上门”的违规行为,当成了“行规”。无论规定多么清晰,舆论多么强烈,都能找到各种理由和借口,坚持不履行送货上门的职责。甚至很多时候,快递员连基本的电话告知都省掉,直接将包裹送到快递柜或驿站,很多客户不得不自己搬运重物,或是面临快件损毁丢失的麻烦。
这样的服务质量显然大家是不满意的,忍很久了。但是因为太普遍,太琐碎,个人去较真维权很难,觉得不值得费那个事,因此,一旦出现这样极端的案例,大家自然会感到群情激愤。快递业发展到如今,一派繁荣,行业收入逐年上涨,2020年业务收入为8795.4亿元,国家邮政局预计,2021年全年快递业务量将超过950亿件。这都是消费者一个包裹一个包裹寄出来的,一个行业怎能对自己的衣食父母,如此冷漠傲慢,毫不在意?
其实,大家不是不知道,快递员工作很辛苦,也知道很多时候送货上门面临重重阻碍,有些小区不让进,有些地址不准确,送件时间收件人不一定在家等等,如果严格要求必须送货上门,本人签收,送货效率肯定会大大降低。法律作出规定的关键,在于要求快递企业尊重消费者,充分告知各项权利,让消费者自己去选择,究竟要不要送上门,送上楼,而不是擅作主张,敷衍了事,然后推卸责任。
知情权和选择权,是写入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权益,是不可动摇的原则底线。公司流程不是掩盖失责和冷漠的借口。快递公司是否应对老人的猝死负责,法律上会有判定,但无论如何,快递企业都应为其违反法规,未履行合同责任,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