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建立轻罪前科消灭制度】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时,长期从事律师工作的朱征夫就曾多次在全国“两会”期间提交关于“建立前科消灭制度”的提案。2023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新当选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朱征夫告诉红星新闻,经过修改完善后,今年他将会继续向大会建议,建立轻罪前科消灭制度。
朱征夫介绍,我国前科制度除《刑法》第100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除此前科报告制度以外,《法官法》《检察官法》《公务员法》《教师法》等四十多部法律还规定有前科规范,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以及数以百计的规章和其他地方规范性法律文件,甚至还包括例如网约车和外卖行业的“负面清单”“准入门槛”等诸多行业内部规范均有相关规定。
与此同时,前科人员的亲属也在报考岗位时受到诸多限制。《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等法规均规定近亲属为前科人员则无法通过政审。
“这些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涵盖了除农林牧渔行业以外的几乎所有职业类别,其中许多规定不分罪行轻重、不管犯罪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有前科就施加各种资格、权利、机会的限制或剥夺,致使许多前科人员因工作权利被剥夺而面临严重生存困难。”朱征夫说。
为此,朱征夫建议,修改《刑法》第100条的前科报告制度,设立与目前刑法轻罪和过失犯罪惩处相配套的前科消灭制度;从法律上消除对前科人员亲属的歧视性待遇;参照建立行政处罚记录消灭制度。
【轻罪有哪些】
我国法律上未有轻罪制度,没有确定轻罪具体罪名,轻重都要看行为和涉案手段、数额。在法院管辖方面,重罪、轻罪和违警罪分别由重罪法院、轻罪法院和违警罪法院管辖。在实体方面,重罪的行刑时效为20年,轻罪为5年,违警罪为2年。
【什么叫轻罪前科】
轻罪制度包括实体法与程序法两方面,从刑法典的法理与具体条文来看,我国尚未建立起包括重罪、轻罪、轻微罪的大框架,仅是在罪名与刑罚上体现重罪、轻罪。现阶段犯罪化在扩大,但轻重界限依然模糊。若是轻罪范围不明,适用何种司法程序解决案件也处于不确定状态,容易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从刑法分则来看,非犯罪化向犯罪化转变的趋势较为突出,入罪门槛在降低,一些原本由治安处罚处理的违法行为如醉酒驾驶、非法提供、获取公民信息等被规定为轻罪。司法解释还规定降低盗窃、抢夺、敲诈勒索等犯罪的入罪标准,可见轻罪圈在不断扩大。因此为了准确定罪量刑,避免重罪与轻罪混淆,有必要明确轻罪的类型,以增强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