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实施情况。《意见》全面系统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要求,为全省今后一个时期集中统一高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山东省作为全国农业大省和粮食主产省,多年来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2011年至2019年,全省累计投入资金715.6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5548.5万亩,为全省粮食产量连续多年稳定在1000亿斤以上作出了重要贡献。其中,2019年,全省建成高标准农田528.5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山东省的499万亩年度建设任务。
《意见》分为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管理机制、保障措施四大内容。
明确到2020年建成5982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22年建成6500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到2025年力争建成8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35年全省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进一步提高,粮食安全保障基础更加坚实。
突出集中连片、规模建设,节水优先、旱涝保收,综合治理、确保质量,生态友好、良田粮用,明确抓好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等工作,推进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加强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明确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研究制定分区域分类型建设标准和投资标准,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等建设管理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督查激励措施,落实工程建后管护责任,建立一体化规划、标准、建设、评价、监管、管护机制。
明确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和政府债券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采取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设。
《意见》突出建管并重,首次明确高标准农田工程管护机制内容为县负总责、乡镇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使用者自护、受益者参与,管护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村集体公益金提取、村民“一事一议”、使用者付费和市场化运作等,推动工程建好、管好、用好,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意见》突出建设重点,明确项目建设规模和重点区域,要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率先建成高标准农田,到2025年全省整县推进达到30个以上。在建设内容上,明确突出综合治理,推进田、土、水、林、路、电、技、管综合配套,统筹新建和改造提升,到2025年全省改造提升面积达到1500万亩以上,要求以项目为载体,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推动基础设施配套、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推广应用、土壤墒情监测等资源要素集成,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动实现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符合计量条件,因地制宜推进生态田、生态渠、生态路等工程建设。
下一步,山东省将全力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者:陈鸣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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