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江陵县残联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群团组织改革精神和省、市残联改革要求为契机,把增强“三性”、去除“四化”作为基层残联改革主线,深化基层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持续完善基层残疾人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了残疾人事业组织建设、服务水平、工作质效全面提高,精准发力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整合机构为高质量服务建好服务平台
江陵县残联全力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支持,相继出台了《江陵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江陵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机构编制方案》《江陵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整合了机构设置,优化了职责功能,完善了人员配备,为全县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搭建好完整平台,奠定了高质量服务基础。
按照改革方案精神,江陵县残联内设机构调整为“一室一股”(办公室、业务股),下设机构更名为“中心”(把“江陵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所”更名为“江陵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将县级残联组织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所、辅具适配站、办证窗口等机构整合为一个服务中心,明确其工作职责包括:残疾人创业就业服务、辅具适配服务、残疾人证管理等。既精简了机构,又达到了县级残联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同时,争取增加了2个事业编制,解决了该县残联工作人员紧缺“瓶颈”。
优化环节为高质量服务改好服务流程
江陵县残联坚持“以残疾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结合“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方法,用较真碰硬的“改”赢得了残疾朋友真心实意的“好”。
结合《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湖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和《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出台了《江陵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优化残疾人证办理的具体办法》(试行)。《办法》对残疾人证申请、公示、补办等三个环节有关证明资料提供、公示方式地点、补办流程等进行了优化;同时,对下乡办证进行了制度化安排。
多措并举为高质量服务用好服务人员
该县各乡镇(管理区)残联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方式,选聘1名残联专职委员(可兼职),服务残疾人工作,县级财政给予适当工作补贴。出台《江陵县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明确考核内容、考核原则、结果运用等,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专职委员工作补贴。
《考核办法》中,突出了人员报备、考核监督、奖惩分明、补贴直达的考核特色,实行县、乡镇(管理区)残联双层考核。乡镇(管理区)残联负责日常考核,结果报县残联备案;县残联负责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以文件形式通报乡镇(管理区),考核等次与年终考核工作补贴挂钩。工作补贴按季度发放,资金直达专职委员个人账户。
探索创新为高质量服务供好服务
江陵县残联通过拓宽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方式,多层次、多形式满足残疾人服务需求。
积极探索实施“阳光家园”项目。购买家政公司“7项33类”居家助残上门服务,逐年扩展项目实施范围,不断提高项目服务质量。“阳光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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