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宋薇 记者 顾潇)男子假扮乘客打车,以手机没电需要登录支付宝账户收钱为由,先后骗了扬州多名的哥,最多的一名被转走2万元。
2020年4月9日晚,扬州高邮的哥老孙接到一名男乘客,对方称要去安徽某市。路上两人聊熟后,男子称手机没电关机了,但朋友要转笔钱给他,急需登录支付宝账户。“能否把你的手机借我用一下,把你的支付宝账户退出来,我重新登录我的账户就行。”老孙没多想就同意了,“你靠近一点,这样人脸识别一下就可以退出你的账户。”男子拿手机对着老孙的面部进行识别。专心开车的老孙根本没怀疑,大约10分钟后,男子表示已收到转账资金,将手机还给了老孙。
没过多久,男子提出要上厕所,老孙便将车停在一处加油站,可等了半个小时仍不见男子返回。老孙找遍整个加油站,都不见其踪影,再一查支付宝,发现少了2万元,赶紧拨打110报警。
民警调查发现,那段时间扬州市高邮、仪征、宝应等地,多名出租车司机遭遇类似的骗局。他们中最少的损失几千元,损失最大的就是老孙。警方初步推断,不法分子是同一人,很快锁定了安徽籍男子小磊。从2014年起,小磊就以同样的手段连续作案,虽然多次入狱,但仍不知悔改。
据小磊供述,他每次都是假扮乘客打车,通过司机刷脸解锁,最终顺利将司机银行卡中的钱款转入自己的账户。
近日,经高邮检察院提起公诉,高邮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法院查明,2020年4月5日至5月11日,小磊在高邮、仪征、宝应等地,在租乘他人车辆过程中,以手机没电为由骗借他人手机,后通过支付宝转账等手段将他人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内钱款转至自己的支付宝中,合计人民币46300元。2020年4月16日至5月19日,小磊在安徽宿州、安徽蚌埠、江苏宿迁等地,以同样的方式窃取他人支付宝内钱款,合计人民币9000元。
法院认为,小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最终判决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9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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