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从严治检,完善内部督察考核,去年以来,江苏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主动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创设《检察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组织全体干警填报。
根据院检务督察年度工作要点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实际需要,洪泽区检察院于近日启动2021年度检察干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为进一步高质量做好检察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5月17日,洪泽区检察院召开检察人员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培训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徐加山同志主持,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会上,检务督察部门播放了省委组织部制作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导》,徐加山副检察长带领各部门负责人集中学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规定,并对江苏省今年以来查处的8起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典型问题集中通报学习。最后,检务督察部门对《检察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逐条逐项进行解说指导,并结合在去年核查中出现的易错易漏问题进行重点提醒。
最后,徐加山副检察长强调,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是检察干警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各部门负责人务必将精神吃透,将会议精神传达至每一位干警,深刻领会填报要求,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刘静茹)
Copyright 2015-2019. 中国文化报道网 www.cgia.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jubao@cgia.cn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