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是企业的宝贵财富,江苏文峰集团不断为通城百姓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的同时,一直把关爱职工作为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近日,集团发布通知,决定自今年3月份起,实施“文峰集团最低工资标准”,即集团内江苏区域各单位,按照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上浮30%,确定本单位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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