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的小齐(化名),还不能完全理解“开庭”的含义,而此时的她正呆呆地坐在原告席上,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父母离婚随母生活 生父拒不支付抚养费
2014年3月,小齐的母亲江某与前夫杨某因感情不合离婚,双方签订协议约定由江某抚养女儿小齐,杨某每月支付生活费3000元直至孩子成年。但自离婚协议签订7年以来,杨某一直未按约定履行义务,仅支付抚养费不到2万元,江某表示:“孩子一天天长大,生活、教育等开支日益增多,我离婚后独自抚养孩子,没有再婚,也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每月靠打工维持生活,实在无力支撑,曾多次向杨某索要抚养费,他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索要无果求助检察机关 支持起诉来撑腰
江某表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网上看见有检察机关支持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的案子报道,我顿时感到有希望了,随后便来到镇安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没想到,他们很快受理了我的案子……”
镇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了小齐与杨某追索抚养费纠纷案,迅速启动了支持起诉程序,对小齐家庭生活状况及其母江某的经济收入等情况展开全面调查,并围绕支持起诉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审查后认为,小齐是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婚而跟随母亲江某生活,杨某作为小齐的生父,负有法定的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其不履行协议和义务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小齐的合法权益,影响小齐的健康成长。9月13日,该院向杨某的经常居住地所在的柞水县人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书》。
达成调解 化解纠纷 当庭给付五万元
近日,柞水县人民法院下梁法庭开庭审理了本案。该院以支持起诉人身份出席法庭,当庭发表了支持起诉意见。经过历时5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被告杨某也当场给付了孩子五万元抚养费,并表示会按照调解书达成的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原告的母亲江某收到五万元钱后,再也忍耐不住多年来积压的情绪,眼泪夺眶而出,因为她知道,等这一天,她等了七年。懂事的小齐拉着检察官叔叔阿姨的手说:“谢谢你们,我和妈妈现在不用再为生活费而发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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