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冬春季入鲁返鲁和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及健康管理通告》。
根据《通告》,山东定义的返乡范围包括县(含县级市)域、城市建成区以外的远郊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农村疫情防控重点区域;
符合三种情形之一的返乡人员,由本人、亲属或单位于抵达目的地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
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请暂缓来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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