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次打出“差牌”之后,加拿大鹅彻底“火”了——因为中国消费者火大了——而本来,在中国拥有不少粉丝的它是握有一把好牌的。
12月1日,加拿大鹅因不能退货上了热搜。近日有消费者投诉反映,在上海一家加拿大鹅门店花一万多元买了一件羽绒服,却被要求签署“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的霸王条款,以至于这件有明显质量问题的羽绒服经过多次沟通仍无法退换。
12月1日上午,上海市消保委约谈了加拿大鹅,要求其在2日中午前提交《更换条款》的正式说明。下午,江苏省消保委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加拿大鹅的退换货条款明显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若不尽快修改退换货条款,或将受到处罚(详见今日快报A6版)。
此前,因虚假宣传等原因,加拿大鹅被处罚45万元。可能罚的钱对财大气粗的加拿大鹅来说只是毛毛雨,所以它不惮再次做出挑衅。
看上去,既然消费者和加拿大鹅签了“不退货”的特别协议,按协议办是天经地义的,但这样的霸王条款违背了消费者的本意,也站到了法律的对立面,因而不能成立。
消费者为了获得心仪的衣物而无奈“签约”,并不是加拿大鹅可以任意欺负中国消费者且凌驾于中国法律之上的理由。
可能是认识到事件迅速发酵造成汹涌舆情,不利于其在中国市场的销售,加拿大鹅在12月1日接受约谈之前发布声明称,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退货退款。
但这话明显含糊其辞。正如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指出的,针对“哪些法律”“怎样界定符合”等问题,加拿大鹅方面表示并不清楚。
可以看出,加拿大鹅发出这一声音只是为了应付一下。事实上,只要加拿大鹅愿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然能成为其对付打算维权者的“独门暗器”。
加拿大鹅处置争议和信任危机的诚意和能力,也许和它出品的某些让人头大的产品有一拼:商标绣错、部分脱线、面料味道刺鼻……说白了,看似高大上,却透出高水准缺失的事实,和一股浓浓的小家子气。
这其实是加拿大鹅对自家产品质量没有信心的表现。加拿大鹅可能是众多国际大牌中,敢于拿自身弱点对抗消费者的一家企业。这真的一点也不好玩。
自己的衣服既然有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案难道不是谦逊解决问题从而获得消费者的真心认可?强压消费者,试图让其自认倒霉、秘而不宣,可能一时有“好处”,但是长远来看,这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加拿大鹅这么藐视消费者的权益,连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都不在意?恐怕还是加拿大鹅在中国市场的畅销给了它可以任性而为的错觉。
确实,加拿大鹅在中国市场的拥趸颇众,有的门店,人们需按照其限流要求排队进入。粉丝多是好事,但加拿大鹅应该了解一下“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典故,善待中国消费者的热情和善意,以使自己的好生意能够长久。现在,两地消保委均给出了严肃的态度,这相当于一次警告。消费者的热情和耐心是有限的。何去何从,加拿大鹅自己掂量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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