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3月24日,中宣部发布“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3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对“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特殊标志予以核准登记。为切实维护好天津市场秩序,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开展打击违法使用建党100周年活动标识专项行动。
近日,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利用大数据筛查云上检索等方式,在对点评类APP进行线索筛查时发现天津市某大型文体用品批发市场涉嫌存在售卖标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纪念品的行为。为彻底治理违法行为,执法总队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兵分多路对该大型文体用品批发市场进行突击检查。经查,该批发市场内多家商户均涉嫌售卖标有“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的文具和纪念品。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对涉案物品先行登记保存,并对涉嫌违法商户依法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向商户宣讲了“标识”使用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提示商户严禁借庆祝建党100周年名义进行商业炒作,严禁销售带有标识“勋章”“奖章”“纪念章”及伪造“纪念币”“纪念钞”“纪念邮票”等物品,倡导共同维护“标识”使用的主题性、严肃性和庄重性。
下一步,天津市市场监管执法总队将继续深入开展庆祝活动标识特殊标志保护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查处力度,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吕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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